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四十四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重点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与整治,及时处理发生在学校周边的危害未成年人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对学校周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加强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