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布鲁克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州、和静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草原划定为禁牧、休牧、轮牧区,确定禁牧、休牧期限,并予以公告。已造成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应当限期治理。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