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吉安人大网以及《井冈山报》上刊载。

在《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