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本市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吉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江西省立法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