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妇女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