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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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

第八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区办事处档案室的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所属机关、社区和村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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