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利用未开放的档案,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拍摄、抄录、复制。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