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便于社会公众查询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行建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