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政府、企业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