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科技创新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科技创新,是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活动。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