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活动第十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教育、文化、卫生、交通、城乡规划、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