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第二十条有效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和互相尊重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6月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