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农业(茶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县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优良地方茶树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重点开展都匀毛尖茶本地种、贵定鸟王种等地方品种的提纯复壮、繁育、推广和生产。

鼓励和支持发展其他优良品种。

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