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包头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第十四条
有效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社会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三条
回到全文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