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第十二条有效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禁止任何破坏植被的活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明显位置设立标牌,明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范围、界限和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