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三章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三节 其他登记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申请异议登记,应当提交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等材料。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且书面告知申请人。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