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鉴定。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