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控制和土地利用管理第十九条有效环城生态区内的农用地应当坚持农地农用,不得非法改变农用地用途。禁止违反规划将实施土地整治拆除复垦后的土地再次用于非农业建设。原址复垦为耕地的,纳入农用地管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