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环城生态区内的农用地应当坚持农地农用,不得非法改变农用地用途。

禁止违反规划将实施土地整治拆除复垦后的土地再次用于非农业建设。原址复垦为耕地的,纳入农用地管理。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