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环城生态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