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第三十三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报案纳入报警服务受理范围,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予以制止,并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