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产业发展需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社会资本投资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并建立旅游产业孵化平台,支持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旅游产业政策的中小微型企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