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旅游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鼓励组建旅游产业集团,建设旅游产业集聚区,支持文化创意、网络在线、旅游装备等新兴产业。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展会和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科技交流、民族节庆、文化展演等活动,开展专项旅游产品的推介。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发生态旅游、文化体验、体育旅游、温泉疗养、商旅会展、节庆演出、科普教育、工业展陈、研学旅行、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