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