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五十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