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包括对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的验收。

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出具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并备案。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