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条已修改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高速公路绿化和用地范围水土保持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