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七条已修改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护技术规范,编制高速公路养护规划和年度养护计划,并报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备案。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年度养护计划实施养护作业,保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