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体制第十九条已废止开发区的用地应当根据规划和建设用地需要,由开发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统一征用后,依法划拨或出让。通过划拨或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可以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组织开发后,再按项目依法转让给用地单位。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