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委托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