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已废止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厅联合发布的《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