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废止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指使、纵容或强令船员违章操作或者违章航行造成事故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