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进入重点城市市区的机动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应避开人流高峰时段,推行机械化清扫,防止扬尘污染。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