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已修改凡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禁止行驶,公安、交通、渔业、农机管理部门不得核发牌证、通过年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