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车辆每日单程运行里程超过四百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六百公里)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