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畜禽进厂(场)台账登记制度,准确完整登记屠宰畜禽的来源、种类、数量、动物检疫证明号和供货者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休药期证明等。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