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万寿岩遗址,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