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四十三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规草案及其起草、修改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