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法规案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的,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决定。
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的地方性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
草案修改稿。
地方性法规的废止案,适用前两款规定。
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