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对在地质矿产的勘查、开采、加工、运输活动中违反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土地、森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在勘查作业区、矿山企业进行盗窃、抢夺矿产资源、矿产品、财物,严重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破坏勘查、采矿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