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第十五条有效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的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