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