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一定区域内危险房屋相对集中的,区县(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区县(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置方案。符合旧城区改造条件的,纳入旧城区改造范围,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危险房屋改造。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