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合作与参与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助社区教育。捐赠人捐赠财产用于社区教育的,依法享受国家教育捐赠有关政策优惠。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