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养老服务发展的财政性支持,设立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应当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并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