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养老机构应当与收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