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市场中介组织,是指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运用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为委托人提供鉴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有偿服务的组织,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实验等组织。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