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七条已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30日前,将开会日期和主要建议议程通知市人大代表,并予以公告。临时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应当提前将开会日期和主要建议议程通知市人大代表。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