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三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在第一季度举行,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也可以适当延迟。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市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