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