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一条已修改法工委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建议、有关方面意见和论证情况,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提出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